麻雀或麻將是一種於東亞與東南亞地區(尤其是華人社區)廣泛流行的四人牌戲,也是常見的賭博工具之一。不同地區的遊戲規則(尤其是計分方法)均有所出入,但多以鬥快湊合特定牌組為取勝目標。
麻將的牌張主要分「筒」(餅)、「索」(條)、「萬」三門,每門有三十六隻牌,其中序數從「一」至「九」的牌各四張(故三門合共 108 隻牌),另加七種番子牌,包括「東、南、西、北」四種「風牌」各四張及「中、發、白」三種「箭牌/三元牌」各四張(合共 28 張),總共 136 隻。此外還有「花牌」,其功能及數目視乎地區而異。以廣東麻將為例,花牌有「春、夏、秋、冬、梅、蘭、菊、竹」各一,故此一副廣東麻將共有 144 隻。而在另一些地區,如四川成都,則完全去掉了花牌和番子牌,僅有108隻。
「一條」在不同的麻將中有不同的圖案,一般廣東麻將顧「麻雀」之名而思義,圖案為「一根樹枝、一隻麻雀」,日本麻將則多用孔雀,其他圖案則多為花草。
麻將牌分普通和大型兩種尺寸。大尺寸源出廣東十三張麻將,因牌張數少大則方便;普通尺寸原本並無差異,近年為適合十六張麻將,日本麻將尺寸則更小。古代麻將有紙製、骨製、竹製或象牙製,現代麻將則多以塑膠製成。
一副麻將除了牌張,還有骰子及其他道具,例如日本麻將有「點棒」,而廣東麻將則有一塊用來識別莊家及顯示風向的塑膠道具。
麻將一般供四人耍樂,四人各坐一方,稱為「腳」。不夠人數時,二人或三人亦可(此謂「缺腳」)。近年有許多麻將的電腦遊戲及電子遊戲出品,讓人可以與電腦對戰或透過網上與人對戰。這類遊戲以日本麻將居多,中文地區則多為網路麻將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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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名:「麻雀」亦或「麻將」
有人認為「麻將」才是本稱,原因是寧波話把「將」讀作「腳」(例如瘸子叫拐將、吃剩的菜肴叫碗將等等,「將」都是「腳」的音),因此麻將的名字,乃從「馬弔」於明代的另一個稱呼「馬掉腳」開始,變為「馬將/麻將」,再變成「麻雀」。民國時期曾任國史編纂處處長的瞿兌之於《杶廬所聞錄》(1935) 中亦謂「麻雀當為馬將之訛,馬將又源於馬吊。」
然而,根據文字記錄,「麻雀」這個遊戲名稱比「麻將」早出現。文獻中以「麻雀」為牌戲名稱,暫時首見於清末狹邪小說《海上花列傳》(1894)。曾任英國駐華及駐韓總領事的漢學家務謹順爵士 (Sir H.W. Wilkinson, 1858-1930) 於其 1895 年的著作 Chinese Origin of Playing Cards 裡面,亦提及過一種可能是麻將的前身,當時稱為「棍牌」的牌戲,同樣稱為「麻雀」(ma chioh, hempen birds)。著名民俗學家兼遊戲研究權威 Stewart Culin (1858-1929) 於 The Game of Ma-Jong (1924) 一文內,亦一樣提到這個棍牌的別稱 (Ma Tskeuk "Sparrows")。
從其他晚清至民初的小說或雜記,以至民國時期出版的大量麻將牌譜與報章,均可見「麻雀」才是麻將遊戲當時的主流名稱。例如晚清四大譴責小說之中,除了《老殘遊記》並無提及「麻雀」(作為牌戲名稱)或「麻將」,其餘的《官場現形記》(1903)、《孽海花》(1905)及《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1906-1910)所稱呼的,都是「麻雀」。其他文學例子,有《負曝閒談》(1903-04)、《廿載繁華夢》(1905)、《秋星閣筆記》(1909)、《九尾狐》(1908-10)、《九尾龜》(1910)、《近世社會齷齪史》(1910)、《清稗類鈔》(1916)、《十葉野聞》(1917)等等。
現今中國大陸及台灣流行的「麻將」一詞,其實只是出現得稍晚,暫時首見於黃世仲 (1872-1913) 所著小說《宦海升沉錄》(1909)。由於該書作者於另一著作《廿載繁華夢》(1905)中使用的是「麻雀」一詞,相信當時民間已經交替使用兩個遊戲名稱。不過以使用頻率而言,「麻將」於當時仍是少數用法。文學例子有《檮杌萃編》(1916)及《漫遊的感想‧麻將》(1927) 等等。報章方面,它暫時只首見於 1934 年加拿大《大漢公報》的一篇報導。
在香港、日本及韓國這些並非以普通話或國語為通用語的地方,「麻雀」是一貫沿用的遊戲名字,這也佐證了「麻雀」才是此遊戲的本稱。
胡適於《漫遊的感想‧麻將》(1927) 一文當中嘆喟:「誰也夢想不到東方文明征服西洋的先鋒隊卻是那一百三十六個麻將軍!」有些人認為這篇文章是「麻將」一詞日後變得普及的主因。
花牌之演變
麻將成型後,其花牌經歷多次轉變。例如前述 Culin 文章內的圖片所載的那副「多多少少相當接近麻將的牌具」,就有「梅蘭菊竹琴棋書畫」八隻花牌。前述《大漢公報》報導亦提到辛亥革命之前,麻將其中四隻花牌曾名為「樵漁耕讀」;革命之後,則一度改為「五族共和」;至中華民國廢除五色旗,又改為「禮義廉恥」。從網上搜尋,亦可找到其他諸如「風花雪月」、「共和政體」等等花牌名稱的記載。
麻將術語
經過多年演變,各地不止有不同的麻將玩法,甚至連相近的玩法,亦有不同名稱,不過當中不少仍是明、清年代用語。以下列出部份術語的來源,或者不同地區對同一行為的不同用語。
打麻將
從徐珂的《清稗類鈔》(1916),可知麻將耍樂最早是稱為「『叉』麻將」。根據1950年代以前的報章,當時除了「叉」,還有「打」與「拍」兩種叫法。「叉麻將」直至1970年代,仍見於報刊,「打麻將」則無疑是現今最流行的叫法。至於「拍麻將」,早已銷聲匿跡。今日還有「搓麻將」這種叫法,不知始於何時,亦不知是否「叉麻將」之音變。
莊家
「莊家」本是「樁家」,是明代馬弔已有的用語。
圈
「圈」字顧名思義,就是莊家又輪了一圈的意思。此語可見於多部晚清小說,例如《負曝閒談》 (1903-04)。
放銃
出衝(香港)/放槍(台灣)/放炮(大陸)
「衝」於明代馬弔中其實解「下注」(明代馬弔玩法是鬥牌,不是麻將的湊牌,故有下注之舉),但演變至現代的「出衝」(今多誤寫為「出沖」)或近音的「放槍/銃」,則變成帶「輸掉注碼」的含意。至於「放砲」一語,最早見於清末小說《九尾龜》(1910)的「開大砲」。
生張、熟張
「生張」指未被打出或只打出過一隻的牌張,此語同樣見於清末小說《九尾龜》(1910)。相對生張,檯上比較多見的就稱為「熟張」。
胡牌
胡牌(台灣)/食糊(香港)/和牌(大陸)
當麻將玩家將牌湊成了一定的組合,獲得勝利,就稱為「和牌」。「和」字顯然可追溯至「默和牌」及「碰和牌」,但由於天九也有所謂「遊和」及「碰和」的玩法,而天九牌張又可追溯至宋代的「宣和牌」,因此「和牌」這個術語,也許從清代以前已經沿用。
「和牌」在現代又稱為「胡牌」或「食糊」,後二者的出處已不可考,不過可能跟「湖」字有關。從明、清開始,出現了不少以「和」字變音為名的遊戲名稱,例如以「虎」為名的「看虎」、「鬭虎」及後來的「客家六虎牌」,以「湖」為名的「看湖」、「遊湖」(「看虎」及「遊和」的別稱)、「東莞遊湖」(不同剛才那個「遊湖」,是另一種牌戲)或「十五湖」等等。由於「湖」字的使用變得廣泛,「和牌」的「和」也許因而被帶「湖」音的字代替。
自摸
「自摸」指胡牌所用的那一隻牌是贏家自己摸回來,而非其他玩家打出。此語見於晚清小說《負曝閒談》 (1903-04)。
聽牌
聽牌定口(台灣及大陸)/叫糊(香港)
此術語指玩家只差一隻牌即可勝出。「聽牌」的出處不詳,「叫糊」則顯然是為了對應「食糊」而來。由於各地規則不同,胡牌的種類和方法亦有出入,但一般而言,通過改變組合,一副牌可聽的牌張可以多於一隻。以下舉廣東麻將為例,玩家手上有十三張牌:
碰
「碰」出自「碰和牌」,指一副三隻同樣的牌張。留意在「碰和牌」中,它指的是牌組本身,而不是組成牌組這個行為,所以即使牌組的第三隻牌是玩家自己摸回來而不是別人打出,一樣叫做「碰」,與現代的用法稍有不同。
吃
吃牌(台灣及大陸)/上牌(香港)
這兩個術語的出處不詳。由於香港人稱胡牌為「食糊」,所以「吃牌」這個詞語最容易引起混淆。
翻
多數麻將玩法計算籌碼時,都是以某個基數乘上二的某個冪次方來計算。這個冪,就稱為翻。例如「三翻」就是二的三次方,即八倍。這裡「翻」字很明顯是用來表達自乘多少次的意思,不過今人多將它誤寫為無意義的「番」。「翻」這個術語,可見於晚清小說《負曝閒談》 (1903-04)。
底
此語早見於《官場現形記》(1903)及《負曝閒談》 (1903-04)。清末民初的麻將玩家約戰的時候,會以一「底」幾多錢來說明預期的最大輸贏總數,例如一百元一底,就是預期勝負最多在一百元上下。可是這個底數其實無大意義,原因是實際決定輸贏的,是各人勝出牌局之翻數,以及總共打幾多圈。即使商定一底一百元,總輸贏超出此數的情況亦常見,不過這個術語仍然沿用至今。
根據《清稗類鈔》(1916) 的記述,民初的賭客可以玩得窮奢極侈,一底麻將高達五萬金。另外,據《十葉野聞》 (1917) 記載,曾任軍機大臣的奕劻之子載振,曾自設一底麻將達三千金的賭局,吸引想攀附權貴之人參加。然而載振並不露面,只暗中派人記下賭客的性格,若輸掉三底仍再接再勵,就記為「上等」,賭坊亦會招呼週到,不過若賭客裹足不前,就會設法威迫,務求賭客輸盡錢財。此舉算是既可觀人,也可斂財。
流程
- 洗牌:把牌全反扣過來,使牌面朝下。玩家雙手搓動牌,使牌均勻而無序地運動,稱為「洗牌」。
- 碼牌:洗均勻之後,每人碼36張牌,兩張牌上下摞在一起為一墩,各自為18墩,並碼成牌牆擺在自己門前,四人牌牆左右相接成「四方城」(部分玩家會抽起花牌,每邊牌牆只有17墩,共136張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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